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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业经营门槛敲定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7-11-16 阅读:4755 次
    政策甫一公布,南方农村报记者便通过短信平台将这一重大信息及时发布给种企、政府、专家、种子经销商等相关人士,并****时间在“南方农资论坛”转发。业内关注的前后政策变化情况,记者进行了详细对比(见表格)。

  据《管理办法》,种子经营门槛为,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,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,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;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证归农业部核发,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归省市种子管理站核发。

  该办法自9月25日起施行,而原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农业部令第48号)废止。另外,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在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,且有效期在办法施行之日至2012年4月1日届满的企业,其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动延展至2012年4月1日;已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,且有效期在办法施行之日至2012年9月25日届满的企业,其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动延展至2012年9月25日。

  今年以来,从国务院出台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,到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召开,农业部种业管理局的获批成立,种业的“****战略地位”日渐明确。一系列政策将对行业带来的影响,南方农村报将会持续报道,敬请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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